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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信息

山西师范大学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实施方案

时间:2022年05月20日 10:39  浏览: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实施《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教高〔2020〕3号)《山西省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实施方案》(晋教高〔2021〕7号)《山西师范大学课程思政建设实施方案》(晋师党字〔2020〕80号)和《山西师范大学全方位推动本科教育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晋师党字〔2022〕47号),学校决定开展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立德树人,发挥教师队伍“主力军”、课程建设“主阵地”、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强化示范引领和资源共享,全面推进课程思政高质量建设,将思政工作体系贯通人才培养体系全过程,构建全员全程全方位育人大格局。

二、目标任务

面向全校选树一批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引领和推进我校不同类型课程思政建设,探索创新课程思政建设的方法路径,构建全面覆盖、类型丰富、层次递进相互支撑的课程思政体系。形成“院院有精品、门门有思政、课课有特色、人人重育人”的良好局面。

三、申报立项

(一)申报条件

1.课程(不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程)已纳入人才培养方案,并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

2.课程能够准确把握“坚定理想信念,教育学生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爱人民、爱集体”主线,结合所在学科专业、所属课程类型的育人要求和特点,深入挖掘蕴含的思政教育资源,优化课程思政内容供给。

3.课程注重体现学校办学定位和专业特色,注重价值塑造、知识传授与能力培养相统一,科学设计课程目标和教案课件,将思政教育有机融入课程教学,达到润物无声的育人效果。

4.课程注重课程思政建设模式创新,教学内容体现思想性、前沿性与时代性,教学方法体现先进性、互动性与针对性,形成可供同类课程借鉴共享的经验、成果和模式。

5.课程可由一名教师讲授,也可由教学团队共同讲授。授课教师政治立场坚定,师德师风良好课程负责人能够准确把握课程思政建设的方向和重点,并融入教学全过程。教学团队人员结构合理,任务分工明确,集体教研制度完善且有效实施,经常性开展课程思政建设教学研究和交流,课程思政建设整体水平高。

6.课程考核方式和评价办法完善,育人效果显著,学生评教结果优秀,校内外同行专家评价良好,形成较高水平的课程思政展示成果,具有良好的示范辐射作用。

(二)评审立项

1.个人申报。申报教师填写《山西师范大学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申报书》(见附件),报送至各学院,同时报送教务处。每位教师只能申报一门本科生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或一门研究生课程思政示范课程。

2.学院评审。各学院对申报课程组织评审和公示,并按分配名额推荐至教务处。

3.学校评审。教务处组织专家对推荐课程进行评审,通过评审的课程确立为培育课程,并立项建设。

4.自2022年开始,每年立项培育20门左右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十四五”期间建成50门左右课程思政示范课程。

四、考核验收

1.立项课程建设期为2年,建设期满后学校将依据《山西师范大学课程思政师范课程验收标准》(见附件)对立项课程进行验收和认定。验收合格的课程认定为示范课程,课程负责人仍需不断完善建设成果,补充新的思政内容,扩大改革试点课程的受益面和示范性。

2.验收评价分为四等:优秀、良好、合格与不合格。评价为合格以上的课程认定为课程思政示范课程。

3.验收评价为优秀的示范课程的负责人确定为课程思政优秀教师,颁发课程思政优秀教师荣誉证书。

4.验收评价为优秀的示范课程,优先推荐申报省级和国家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

5.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成效纳入学院年度教学考核体系。

6.验收结项时,课程负责人及团队成员需参加学校组织的研讨示范活动。

五、经费支持与管理

学校对获批立项的培育课程给予3万元/项建设经费。建设经费分两期划拨,首期经费2万元/项,通过验收后划拨二期建设经费1万元。经费主要用于教学大纲修订、精品课件制作、课程调研、教学资料收集整理、课程门户网站维护、微课视频录制等。经费使用实行项目负责人制,教务处统一管理,按建设进度专款专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