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于2006年出台了《山西师范大学领导干部听课若干规定》,建立了领导听课制度,并在近几年的实践与探索中,不断修订和完善,对提高学校本科生教学质量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为了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和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推动课堂教学改革,保证教学质量稳步提高,学校于2010年10月20日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 加强领导听课环节的若干规定(修订)》文件,对领导听课制度进行了进一步的完善。文件要求各级领导除了在“领导听课月”(每年的4 月、11 月)期间听课外,还要进行常规听课,校领导每学期累计至少听2 次课,4 课时;院领导每学年至少听每位教师一节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