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实习档案和校外实习中期检查的通知 2025[51]号
各学院:
为进一步规范实践教学管理,全面了解和掌握学生实习情况,确保实践教学质量,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教务部决定开展2025年实习档案检查与校外实习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实践教学档案检查
(一)检查内容
1.师范类专业:重点检查教育实习过程中的见习手册、实习手册、研习手册、实习成绩鉴定表等相关资料的完整性、规范性与归档情况。
2.非师范类专业:重点检查毕业实习或专业实习的过程性材料(如实习日志、周志等)、实习报告、实习成绩鉴定表等材料的齐备性与质量。
(二)检查范围
本年度已完成教育实习和非师范专业毕业实习的实习档案材料以及下学期即将参加教育实习的见习材料。
(三)检查时间及方式
学校计划于2025年12月1日之后,组织教学指导委员会对各学院实践教学档案进行检查。具体检查时间、地点及抽取档案名单将另行通知。请各学院提前做好相关材料的整理与准备工作。
二、校外实习中期检查
(一)检查内容
1.实地检查师范生教育实习和非师范生毕业实习进展;检查实习点校外实践教学指导教师指导情况;了解实习生教学实习突出问题;了解实习生实习效果。
2.与实习单位领导、指导老师、实习生座谈或走访,了解实习生实习体会与收获,了解实习单位对我校实习生及实习工作的评价,收集意见与建议,用于改进实习计划和管理。
(二)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采取学院自查与教务部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学院需组织对本学院学生实习情况进行全面自查;教务部将根据各学院情况,组织进行实地抽查。
(三)时间安排
1.学院自查阶段:2025年11月19日—11月30日。
2.学校抽查阶段:2025年11月19日—12月5日。
3.报告提交:各学院须于2025年12月5日前,将本学院《校外实习中期检查报告》(需包含检查情况、存在问题、改进措施等)的电子版与纸质盖章版提交至教务部实践教学科。
三、工作要求
实践教学是人才培养的重要环节,实践教学档案是评估教学质量的重要依据。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此次检查工作,认真组织,周密安排,以查促建、以查促改,确保各项检查内容落到实处,及时发现问题并整改,持续提升我校实践教学管理水平与人才培养质量。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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