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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2025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2026[3]号

    发布时间:2026-02-26阅读数:

    各学院: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人才培养质量,激发学生学习积极主动性,满足学生学习兴趣和专业发展,根据《山西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晋师校字〔2025〕52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5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申请对象

    我校2025级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二、名额分配

    各专业转出和接收学生的名额原则上不超过该专业2025级在校本科生数的10%。

    三、申请条件

    (一)申请学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转专业:

    1.在某一学科领域具有特殊才能或爱好的学生。

    2.因患有某种疾病、生理缺陷,无法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者。学生需提供三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并经校医院认定。

    (二)申请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允许转专业:

    1.新生入学未满一学期者。

    2.招生录取时以定向就业、单独招生、高水平运动员等特殊招生形式录取者。

    3.未通过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或未使用高考成绩录取入学者。

    4.高考时选科科目要求不符合拟转入专业招生对选考科目要求的(选考科目要求可在山西师范大学本科生招生网查询)。

    5.正在休学、参军入伍或已进入退学程序者。

    6.第一学期公共必修课有不合格记录者。

    7.有考试违纪或受到其他纪律处分者。

    (三)学生录取时,若使用专业考试成绩,只能转入使用同类专业考试成绩招生的专业。

    四、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学院制订细则。

    学院根据本通知及学院实际情况,制订《XX学院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于2月27日报教务部教务科备案,并在学院网站上公布。

    (二)学生提交申请(3月2日-3月3日)

    1.学生下载填写《山西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见附件2,也可在教务部官网“资料下载”栏目中下载);并附相关支撑材料(成绩单、诊断证明等),每个学生申请转专业只能填报一个专业。

    2.将填写好的《申请表》及相关支撑材料交所在学院教学秘书处。

    (三)转出学院审核(3月4日-3月5日)

    1.学生所在学院对申请转专业学生进行综合审查,符合转出规定的,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将通过审核的拟转出学生名单在学院网站主页公示。

    2.学院将公示无异议的拟转出学生《申请表》及相关支撑材料签字盖章后,交教务部教务科。

    (四)转入学院审核(3月8日-3月11日)

    1.拟接收学院按照本学院转专业工作细则,审核学生申请资格,可组织考核。审核通过后,将拟接收学生名单在学院网站主页上公示。

    2.学院将公示无异议的拟接收学生《申请表》及申请材料签字盖章后交教务部教务科。

    (五)教务部审核公示(3月12日)

    教务部汇总并审核拟转专业名单,报学校转专业工作组审定;审定后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学生进入转入专业学习。

    五、其他事项

    (一)教务部根据转专业学生名单在学籍管理系统中对学生专业信息进行变更。

    (二)转专业学生的毕业、学士学位授予等要求,按照转入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执行。如果因转专业导致学习困难而最终不能毕业的,由学生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三)学生转入新专业后,需补修转入专业已开设的专业必修课。原专业的已修课程学习要求不低于转入专业相同课程的,可以进行成绩转换。

    (四)学生经批准转专业后,一律按转入专业同年级收费标准缴纳学费。

    (五)师范专业学生转入非师范专业后,从转入的下一学期起,不再享受师范生待遇;非师范生转入师范专业后,从转入的下一学期起,享受师范生待遇。

    (六)各转入学院在考核录取环节中应注意相关资料的留存和管理。

    (七)教务部将对本次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全程监督。如发现违纪违规问题可向教务部反映,联系电话:0351-2051071(教务部教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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