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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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本学期实践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2026[7]号

    发布时间:2026-03-12阅读数:

    各学院:

    根据教学计划安排,现将本学期实践教学有关事宜通知如下,望各学院根据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一、实习实训

    1.按时在实习管理系统落实各项任务。

    各学院应严格按照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安排实习(实训)工作。做好实习基地信息维护、实习计划安排、实习过程跟踪管理、实习考评管理等工作。学生可以通过系统提交实习过程性材料、实习总结等材料,校内指导教师进行线上指导、评价等工作。

    2.加强实习安全管理工作。

    (1)建立安全责任体系。学院应成立实习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指导教师、辅导员的安全责任,确保通信畅通,确保责任到岗、落实到人。所有参与实习的学生在离校前与学校、实习单位共同签署《实习安全三方协议》。

    (2)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实习开始前,学院须开展全覆盖的安全教育专题培训,内容应涵盖实习纪律、交通安全、住宿安全、食品卫生、人身财产保障、个人信息保护及紧急避险自救知识等,并留存培训记录。未经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学生不得参加实习。学院要为实习学生统一购买实习生意外伤害保险。

    (3)严格落实实习单位安全审查,及时了解实习单位的安全状况,评估其安全生产条件和管理水平。严禁安排学生到无资质、安全设施不全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单位实习。学院要树立安全底线意识,确保政治安全、意识形态安全。

    (4)完善应急预案与处置。要从近年来各地各学校发生的实习安全事故中汲取经验教训,举一反三,梳理形成安全隐患清单,包括实习实践中可能遇到的人身安全、个人信息安全、财产安全、交通安全、住宿安全、食品卫生安全、社交安全等方面风险,形成并动态更新风险隐患清单。制定详细的《实习安全应急预案》,明确紧急联系人及处置流程。发生突发安全事件时,应第一时间启动预案,妥善处置并按规定上报,不得迟报、瞒报、漏报。

    3.强化实习学生管理。

    (1)实习生要全程在岗,遵守实习点规章制度与纪律要求,服从实习点领导、指导教师管理与工作安排,离开实习点要向实习点、校内指导教师同时请假,批假后方可离开,并要按时返回,原则上要求学生必须在实习管理系统中签到打卡,严格落实请销假制度。学生应在实习单位或学院安排的地方住宿,不得在校外租房。

    (2)实习期间,各学院要与实习单位保持密切沟通和联系,与实习学生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解决学生在实习过程中遇到的疑惑困难。

    (3)加强自主实习学生的管理,学院应建立严格的审批备案制度,要求学生提交自主实习申请、家长知情同意书及实习单位接收证明。实习期间,指导教师需通过电话、定位等方式定期联系,掌握学生动态,杜绝管理盲区。

    4.认真开展实习检查工作。

    学院应成立实习(实训)工作检查组,对本单位实习(实训)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安全保障措施、计划执行、教师指导、组织纪律、教学过程与内容、考核与成绩评定、实习(实训)效果等。学校也将安排专人抽查本学期校外实习实训情况。

    5.持续推动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

    各学院要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实习实训基地的建设和管理,精选一批特色突出、优势明显、技术力量较强的,能稳定接收相关专业学生进行实习实训的单位建立实习实训基地。对签有协议的实习基地要明确每学年接纳学生人数;连续两年实习基地接纳学生人数为零或接纳学生数较少的实习基地,建议取消其实习基地资格。

    6.做好实习相关材料报送归档工作。

    (1)做好实习数据报送工作。报送平台:教育部“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s://sx.chsi.com.cn/)。要求各专业在实习结束后的下个月务必上报实习信息,所有实习数据要求逐月更新上报。请注意实习数据和实习培养方案都需要上报。

    (2)本学期非师范专业的各类实习计划应于3月20日前交教务部实践科。

    (3)实习结束后要做好实习总结工作,将相关实习资料从实习管理系统中导出归档保存。

    二、毕业论文(设计)

    1.各学院根据毕业论文(设计)进度在毕设论文(设计)管理系统自行设置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开题、中期检查等相关过程性材料的提交时间,并按时完成相关任务,在系统中提交相应的材料。

    2.各学院在4月15日前完成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工作,并形成书面总结,于4月22日前报教务部实践科。

    3.各学院在4月27日前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前重复率初检工作,暂定5月8日开始进行毕业论文(设计)定稿的检测工作。具体检测的时间与流程安排将另行通知。

    4.各学院在5月6日前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在答辩结束一周内,须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及《山西师范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汇总表》,学院归档保存。

    5.组织学生认真学习《山西师范大学毕业论文学术不端认定办法(试行)》,并按照《山西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结构格式标准》的规定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的撰写和装订。

    三、实验教学

    1.各专业要根据培养目标要求,严格按照人才培养方案,安排落实好本学期各类实验教学工作。本学期所有实验课程(包括培养方案中所有明确列出带有实验学时课程,含独立设课实验和课内实验,以及未在培养方案中列出的开放性实验)的实验项目均需安排,并与授课提纲教学进度保持一致。杜绝实验课程随意调停现象。

    2.实验课任课教师要严格按照学校相关规章制度要求,认真做好实验前期准备,认真指导学生实验,重视实验教学质量,规范实验记录。

    3.做好实验课程考核材料归档。实验教学档案主要包括实验教学大纲、实验教材或指导书、学期实验教学计划、新开实验试做记录、学生考勤记录、学生实验报告、学生实验成绩表、实验教学质量分析以及学生和教师的意见反馈、实验教学管理文件和规章制度等资料,各教学单位应定期对实验教学档案进行检查、整理和归档。

    4.学校将安排教学督导委员会委员根据各学院实验课程安排情况,随机进行听课、查课,重点检查实验教学授课质量、实验教学材料的规范性和完整性等情况。

    5.各学院应于3月20日前将《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山西师范大学实验课信息统计表》交教务部实践科,做好实验课的质量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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