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师范大学教务部
〔2025〕31号
关于开展 2025 年度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本科专业建设,优化专业结构,结合《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5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25〕3号)(附件1)、《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 2025 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晋教高函〔2025〕20号)(附件2)等文件精神,现组织我校2025年度本科专业设置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新增本科专业、停招本科专业、撤销本科专业、2026年度预申报本科专业。
2024年已预申报的专业,此次可直接正式申报;未预申报但确有需求属于急需专业的,提交说明材料,经省教育厅同意后再申报;计划于2026年申请增设专业,今年务必按要求进行预申报。
二、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严格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的基本要求设置新增专业,参考《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增设指南(2024---2026年)〉的通知》(晋教高函〔2024〕10号)(附件3),主动增设与学校办学定位和目标发展方向相一致,与学校专业建设规划、社会需求相适应的专业。
2.升级改造现有专业。各学院要加快优化本科专业结构,调减重复率高、就业率低、布点过多、生源较差的专业,通过优化学科专业结构,进一步提高专业设置与行业产业发展的契合度、人才培养结构与行业产业结构的匹配度,促进特色发展、错位发展。
三、申报程序及重要时间节点
1.已预申报专业---新增专业应组织相关人员对拟申报专业从社会需求、人才需求、专业特色与优势等方面进行充分调研,形成专业调研报告,并组织专家(不少于5人,其中校外同行专家不少于3人)对设置专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论证,形成专业设置论证报告。安排专人登陆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与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填写并导出《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填写《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汇总表》(附件4)。以上材料(专业调研报告、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平台导出)、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汇总表)经学院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纸质版一式两份于7月23日上午10点前上报。电子版以“专业名称+2025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材料”命名。
2.未预申报但确有需求属于急需专业----需在7月13日上午10点前提交说明材料(纸质版一份加盖学校公章),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3.停招专业填写《山西师范大学2025年拟停招专业名单》(附件5)(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4.撤销专业直接填写《撤销专业申请》(附件6)(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5.2026年度预申报专业填写《本科专业预备案材料样表》(附件7)、《预备案统计表》(附件8)
6.以上所有材料,务必按照时间节点,纸质版报送至行政南楼205教务部教学科,电子版(WORD+PDF)按照命名要求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陈洁 联系电话:0351-2051073
邮箱:738924882@qq.com。
附件:
1.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5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
2.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 2025 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
3.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增设指南(2024~2026年)》的通知
4.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汇总表
5.山西师范大学2025年拟停招专业名单
6.撤销专业申请
7.本科专业预备案材料样表
8.预备案统计表
教务部(教师发展中心)
2025年7月10日